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须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02-20 点击数:

考生须知

一、考试时间、科目和地点安排

时间(4月21日)

科 目

地 点

上午

9:00-11:00

文化考试(语文、数学)

3号教学楼

上午

11:15-12:15

综合素质测试

3号教学楼

二、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和身份证,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。

三、考生入场,除2B铅笔、书写黑色签字笔、钢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外(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),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。

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(手机、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
四、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,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,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
五、在试卷规定的地方答题,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,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。

六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、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,不准将试卷、草稿纸带出考场。

七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立即停笔,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,不准在考场逗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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